作品征集|“弘扬蒙古马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多次强调“蒙古马精神”,即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这既是对内蒙古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殷殷嘱托,也是对青年学子的深情激励和热切期望。我国自1978年启动的“三北”工程,经过40多年防沙治沙的艰苦努力,创造了生态奇迹,铸就了“三北精神”,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孙绍骋书记在《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中再次强调了这两种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发扬这两种精神,才能在新时代背景下闯出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北疆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反映新时代大学生笃志进取、生机勃发的精神风貌,激发全区美术书法学子的创作热情与创新力,为全区美术书法专业大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展示艺术才华的学术平台,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美术馆
2.评选委员会
由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主席团及专业艺委会相关专家组成
3.展览日期
2024年6月28日
4.展览地点
呼和浩特市美术馆
5.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00件。
6.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在校大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及当年毕业生。
2.参展画种: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书法、雕塑、综合材料,参展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 等 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3.每位作者每个画种只可展出一件作品(每位作者每个画种只可提交一件作品照片参加初评),总计不超过二件(含合作作品)。
4.作品须自行装裱,美术作品装裱后尺寸最长边不超过200cm;书法作品尺幅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 97cm),一律竖式。雕塑作品最长边不超过 200cm,重量不超过80KG。
7.作品投稿、评选
1.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评选作品照片,复评阶段评选原作。
2.初评每位投稿作者限送作品照片1张,照片尺寸为10寸,并于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类型、尺寸、创作年代、作者姓名、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3.请于封面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优秀作品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4.作品照片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收件人:梁秋红(15352848596)、卢宏(17310022830)。
展览办公室电话:0471-6961775、6268986(传真)。
5.初评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作者寄送作品原作参加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6.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截止。
7.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
(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展览名称、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 确 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学校名称、邮编、联系电话。原件收件时间:收原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8.有关事项
1.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入选本次展览可计一次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资格。
4.书法作品入选本次展览可计一次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