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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美术学院关于举办首届青年教师画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7
各教研室及各位老师:
按照《美术学院关于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争做合格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青年教师美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推动美术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促进互相学习、交流,为青年美术教师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参展作品主题和内容
通过美术作品表现对祖国、家乡发展变化的感受,描绘身边的生活,反映当代青年教师热爱生活、敢于创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参展对象
美术学院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
四、评选评审
美术学院教学委员会评选评审。
五、参展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每人必须报送2件作品。
2.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综合画种、室内设计作品、平面设计作品、动画作品。作品尺寸规格:尺寸宽不超过100厘米、长200厘米左右。
3.送展作品须是近几年创作的本人代表性作品,作品须装裱、装框后送件。
4.送展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及创作年代。
5. 展览规模:本届展览是美术学院建院以来举办的首届青年教师作品展览。展出时间约12月中旬,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全部退还本人。
6.作品截稿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
7.送件地址:美术学院办公室(明雅楼--原理科楼503室)陆卓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