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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电大关于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5-06-14]

一、试卷领取、运送管理

1、各工作站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专人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按

分发清单逐一清点后,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严防错发或漏发。

2、试卷在运行途中要有专人守护,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3、试卷运送必须做到安全可靠,要符合防水、防火、防盗等要求。

4、试卷袋在考试前要始终保持其完好密封。

5、本人或本人有直系亲属参加电大考试的应严禁接触试卷。

二、试卷保管、保密规定

1、试卷的交接、运输与保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确保试题的保密与安全。

2、各工作站要建立保密室(或保密柜),保密室须加装防盗门窗,防火器材。

3、试卷保管不得少于两人,保密室铁门钥匙与保密柜钥匙要分别管理,保密室应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和交接手续,试卷出入保密室须有记录。

4、接收、分发试卷,应持试卷清单(一式两份),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要查清科目、代号、数量,交换双方应有明确的文字记录,发现试卷遗失或数量有误,要及时查处,并逐级上报。

5、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应将当天所考完试卷及时收藏入库,考试结束后次日,派专人(两人以上)或机要邮寄至上级电大。

6、未经许可,各级电大一律不得在考前自行复印、抄写和互相调剂试卷,凡出现此类情况,考试一律无效。

7、如果发生试卷丢失,泄密等情况,必须立即逐级上报自治区电大和有关部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