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毕业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毕业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毕业实习指学生毕业前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教师教育类专业的教育实习和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的专业实习。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毕业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筹管理,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教务处职责如下:

(一)负责毕业实习的安排,审定实习计划。

(二)负责监督、检查毕业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三)依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3]153号)文件,负责制定毕业实习经费的预算和分配方案。

(四)负责毕业实习表奖,包括优秀实习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等。

(五)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习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毕业实习计划,全面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二)在毕业实习前一学期根据实习计划,负责落实实习地点及实习生人数,并报送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思想动员,组织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选派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了解、掌握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将其作为对教师考核的内容。

(五)负责评定实习生的毕业实习成绩。

(六)根据实习需要,积极拓展并建立与专业对口的、稳定的实习基地。

第六条 优秀实习工作组织单位、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依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奖励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赤院院字[2014]39号)进行评定,其中优秀实习生推选比例为实习生总数的10%

第三章 教育实习

第七条 教育实习指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实习,是培养合格师资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八条 教育实习应以完成教师教育类专业相关教学环节为前提条件。

第九条 教育实习可以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分为校内模拟实习和实习学校实习两个阶段。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保证实习时间,其中在实习学校的有效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

第十条 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若采取其它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教师教育专业,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为1:151:20

第十二条 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一)实习准备

各二级学院组织实习动员工作,使学生了解实习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学生熟悉教材、编写教案并试讲,落实食宿和交通等相关问题。

(二)见习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熟悉实习学校情况,观摩课堂教学(不少于6课时)及班级活动等,要求学生写出教案并在实习小组内试讲,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三)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讲课、指导实验、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其中每名学生独立讲课学时不少于8课时。

(四)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工作要求在参与原班主任工作的基础上,了解学生,组织集体活动,做好个别学生教育工作。

(五)实习总结及成绩评定

总结实习效果,评定实习成绩,采取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无故不参加教育实习者,以成绩不及格论。

第四章 专业实习

第十三条 专业实习指非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实习,是拓宽学生专业知识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的不同特点安排实习时间,通常可以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时间长度不得少于6周。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拓展并建立稳定的、产学研一体化的实习基地。

第十六条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为1:151:20

第十七条 专业实习的内容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相应的实习计划。实习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全部实习任务。

第十八条 实习学生要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学习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十九条 评定实习成绩应结合实习单位提供的考核意见,采取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无故不参加专业实习者,以成绩不及格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同时废止。

 

              赤 峰 学 院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