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生入学教育及平时的思想工作中对学生进行党组织教育引导。根据学生的自愿申请,经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指派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考察人,对入党积极分进行为期至少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所列发展对象,继续考察。经半年以上考察确定发展对象。
3、党支部政审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③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4、党总支预审
预审要求: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②学生发展对象的学习成绩情况、综合测评情况;③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经审查,符合各种程序要求并通过公示的,填写《入党志愿书》。
5、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表决。并将支部决议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经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
6、党委审批后,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7、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确定培养考察人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8、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党总支对其进行公示。
9、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党总支审查《入党志愿书》,并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