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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就业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1-06-02 05:59:00
 

(一)生源统计(89月)

1、由学校各院(系)统一上报本院(系)生源情况统计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录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

2、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把数据库中的毕业生基本信息下发到各院(系),由院(系)复核。

3、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按照核对表组织专人在招生底册上查找每位毕业生的生源基本信息,并核对学籍变动手续。

4、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带招生底册和各类学籍变动手续,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查后的生源表数据库将作为就业派遣的基础数据库。

(二)制定专业介绍,印制宣传画册(8月-9月)

(三)毕业生资格审查    11月)

(四)发放《就业协议书》(12月)

(五)走访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发邀请函,收集需求信息

11第二年5月)

(六)组织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12月-第二年5月)

(七)收集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3月-5月)

(八)形成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58月)

(九)派遣、离校(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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