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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2-06-04 07:16:00
 

文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流程

 

一、、各项评优、评奖

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填写有关推荐表班级民主评议学工办汇总、系审核学生处审批报院领导审批。

二、学生处分

1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系决定给予张贴通报报学生处备案系做好善后工作

2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处审议主管院领导审批学生处备案系部做好善后工作

三、学生请假、销假

1请假:填写统一格式《请假单》班主任、辅导员批准(2天以内)系批准(2天以上,7天以内)学生处批准(7天以上-14天以内)分管院领导批准(14天以上)

2销假:假满返校时到最后批假人处办理销假手续。

四、学生保险理赔

学生本人写出情况说明班主任/辅导员核实、签字系审核盖章系统一将材料报送学生处

五、勤工助学

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批、备案

六、特困补助

每年10月底前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须有村或居委会、乡镇或街道办、县或区三级民政部门公章)下载填写特困补助申请表班主任初审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批

七、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村、乡镇、区县三级民政部门)向系提出申请系根据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系报送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学生处审核认定。学生凭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生源所在地经办网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村、乡镇、区县三级民政部门)向系提出申请系根据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系报送符合条件学生名单(三级贫困证明附后)学生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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