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流程
一、、各项评优、评奖
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填写有关推荐表→班级民主评议→学工办汇总、系审核→学生处审批→报院领导审批。
二、学生处分
1、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系决定给予→张贴通报→报学生处备案→系做好善后工作
2、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处审议→主管院领导审批→学生处备案→系部做好善后工作
三、学生请假、销假
1、请假:填写统一格式《请假单》→班主任、辅导员批准(2天以内)→系批准(2天以上,7天以内)→学生处批准(7天以上-14天以内)→分管院领导批准(14天以上)
2、销假:假满返校时到最后批假人处办理销假手续。
四、学生保险理赔
学生本人写出情况说明→班主任/辅导员核实、签字→系审核盖章→系统一将材料报送学生处
五、勤工助学
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批、备案
六、特困补助
每年10月底前→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须有村或居委会、乡镇或街道办、县或区三级民政部门公章)→下载填写特困补助申请表→班主任初审→系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批
七、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村、乡镇、区县三级民政部门)向系提出申请→系根据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系报送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学生处审核认定。学生凭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生源所在地经办网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村、乡镇、区县三级民政部门)向系提出申请→系根据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系报送符合条件学生名单(三级贫困证明附后)→学生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