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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商务学院举办“弘扬宪法精神,争做时代新人”宪法日活动 2021-12-04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和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法学与商务学院于2021年12月4日宪法日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争做时代新人”为主题的宪法日活动。

随着雄壮嘹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响起,法学与商务学院的全体学子高唱国歌。紧接着,20级思想政治教育汉本班的徐志源同学为大家做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演讲。

宪法是正义之火,和谐之基,是国家永葆政治青春的密码;宪法精神是国家精神,是力量之源,是青年在接力奋斗中传播和弘扬的精神。新时代赋予新任务,新思想指引新征程。身为新时代青年的我们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我们每一个青年都应当主动地翻阅宪法,从一行行坚定的文字中品读中国的法治精神、法治追求和法治理想。

随后,各班学生代表上前在写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条幅上进行签名,共同表达我们每一位同学的决心。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最后,法学与商务学院通过展板展示百年党史中的法治记事,发放法治宣传折页等方式进行宪法知识宣传,向广大师生普及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加强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学宪尊宪,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经过此次活动,我们坚信,法学与商务学院的同学们会充分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行,奋力建成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