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故事一百讲之改革开放篇第七讲—初级阶段,明晰国情
2021-11-2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新的探索,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论断,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党的十三大第一次系统性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为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总结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由于社会主义性质的规定,就要求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永远在社会主义的轨道上发展生产力,为人民幸福而奋斗;第二层含义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也就是生产力相对落后的阶段。对这个基本国情的认识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将改革与发展的一切战略都置于这个发展阶段的制约之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也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建国后经历了多番波折、付出了重大代价之后才提出来的,其本身凝结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设和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其本身内容而言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有着重大意义。它准确地界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保证了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