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政协筹备会决定在常务委员会下设六个小组,第一组负责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第二组负责起草新政协组织法,第三组负责起草新政协共同纲领,第四组负责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组负责起草新政协会议宣言,第六组负责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等。最后确定参加新政协的是46个单位662名代表。
1949年9月21日到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包括中共、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共662人,毛泽东致开幕词。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旗、国歌、纪年四个重要决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在中国现代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次总结,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宣告了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1949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门广场,北京各界三十万群众会聚于此。他们兴高采烈,共同迎接和欢庆这个重要时刻的到来。天安门城楼上,毛泽东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鲜艳的五星红旗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上冉冉升起时,广场上三十万群众欢声雷动,群情激昂,一齐脱帽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广场上54门礼炮齐鸣28响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二十八年的光辉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