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工作细则
时间:2022-05-26 11:35:00 来源:作者: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参与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的讨论,共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人事、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本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从学院实际工作出发,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
五、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党总支的成员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做好党内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师生监督。
六、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经常了解和分析本单位党员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加强党员的管理工作。党总支根据校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认真组织对党员的考核鉴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检查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的情况,对不履行义务的党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出组织处理,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八、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与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党员道德修养。
九、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度重视在中青年业务骨干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十、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1、按照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2、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时事政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执行学校党委和本学院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学院的各项任务。
3、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分层次、多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
4、切实了解、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
十一、协助校党委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民主测评等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与领导干部的选拔,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对本单位干部的任免,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或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十二、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积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报本单位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在本单位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对本学院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确保校园及本院的安全和稳定。
十五、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