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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8〕200号)

发布时间: 2018-10-26


赤院院字〔2018200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招生工作,指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招收全日制各类本专科生的计划编制、招生宣传、网上录取、通知发放、咨询服务和新生报到等工作。

第二章  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第三条 在计划编制方面坚持利于学校发展、服务地方、促进就业为导向的统筹规划原则。

第四条 在网上录取方面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原则。

第五条 在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新生报到、通知发放方面坚持实事求是、耐心周到、及时准确原则。

第六条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有责必担、失责必究原则。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成立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和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技与学科规划处、学生工作处、就业与创业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担任委员,聘请赤峰市教育局、赤峰市人社局、赤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为计划编制工作专家顾问。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网上录取、咨询服务、通知发放和新生报到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监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3.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4.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条 教务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章程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宣传、招生网站管理维护、网上录取、考生咨询服务、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相关工作、招生数据统计与分析和招生文件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 监察审计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网上录取的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有效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舞弊现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的编制与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预申报招生计划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校专业建设总体布局、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办学定位、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情况,科学、规范、合理制定各类别招生计划总体方案和预报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计划数。

第十二条 教务处根据招生计划总体方案和预报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计划数,启动校内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实验室建设、转专业情况和招生就业情况,科学、规范、合理申报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教务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的招生计划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分配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形成“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 教务处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制定细化的区内外本专科计划表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第十五条 教务处在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后向社会公布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第五章  招生宣传

第十六条 招生宣传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教务处、党委宣传部、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年度招生简章的制作。

第十七条 定期召开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具体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中国高校招生网、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网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专科招生信息网、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各二级学院网)、电视、报刊、杂志、微博、微信、QQ新媒体等现代快捷渠道和利用高招会、高考报考机构、高考学校实地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要从学校办学思想、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特色、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就业创业等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招生宣传。

第六章 网上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按招生章程进行网上招生录取。

第二十条 各省区考试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录取计划后,学校招生办负责招生计划的审核,并与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

第二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登记和管理各省网上录取工作的投档情况、专业安排及录取结果,同时负责招生录取期间考生及家长的接待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录取过程中如遇到突发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招生工作委员会,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网上录取系统使用和管理;负责密钥的分配和升级;负责对录取人员进行院校录取子系统使用方法培训;负责网上录取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分专业分批次录取工作;负责及时通过互联网向各省区考试主管部门发送录取工作情况及录取信息。

第二十四条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维护,确保招生录取期间的网络安全和网络运行。

第七章 通知书发放及后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信封的设计、制作与印刷;负责根据各批次录取结果,及时打印和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负责新生报到的相关工作;配合学籍科做好新生入学注册工作;负责招生数据统计与分析和录取新生名册等招生文件整理归档、移交工作;负责当年招生工作的总结撰写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赤 峰 学 院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