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院字〔2017〕108号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鼓励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行动方案。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也制定了《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意见所指创新创业工作包括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教师创新创业实践两个方面。创新创业工作的主体为学校在编教师和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二条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面向全体学生系统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与实践,引导学生开创新的事业、新的企业或者新的岗位。
第三条 教师创新创业实践是教师利用科技成果、技术发明、设计创意和知识技能等学术资本创造价值的活动。鼓励和扶持教师在符合学校、学科及各研究中心发展要求,并能反哺学科建设,有效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创新创业。鼓励和扶持教师面向地方产业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创业类型有创业工作室、创业经济实体(包括独立创办、与校外经济实体合作创办或参与企业创业)等形式。
第二章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第四条 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第一款 全面推行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校学生开发创业教育模块课程群,学生至少修满2个创新创业学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加快教学信息化建设,利用慕课、视频公开课等手段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实现资源共享。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考核评价方式,注重过程评价和能力考核。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二款 面向部分专业、部分学生,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等环节入手,开展将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首创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思维,培育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专业岗位创业能力,培养即懂专业知识又善创业管理的岗位创业人才。
第三款 针对部分学生,开设创业实验班。面向全校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开设若干个创业实验班,不分年级、不论专业,利用创新实践学期或课余时间,为这部分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开设创业课程,进行创业实践训练,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社交、管理技能,所学课程及创业实践项目可按规定折算学分,做学分积累与转换;对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创业实验班结业证书;对开展创业的实验班学生可优先进行资金支持。由创业学院牵头出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创业实验班实施方案》,并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五条 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第二课堂,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第一款 组织开展丰富有效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第二课堂。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业兴趣和能力。举办并支持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为大学生将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提供舞台、搭建平台,通过大赛推动成果转化、产教结合、自主学习、教学相长,实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由创业学院牵头出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联合相关部门落实。
第二款 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鼓励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形式多样的创业社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大学生投入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热情,营造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敢于批判、宽容失败的学术文化环境,鼓励学生社团活动向校外拓展,与市场接轨,逐步形成全体师生员工普遍认同的与创新创业密切相关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心理状态、文化氛围、管理制度和行为方式。
第三章 教师创新创业实践
第六条 教师创业政策。
第一款 教师兼职与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教师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款 教师离岗创新创业。
支持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文化类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教师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学校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学校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
第三款 创新型岗位设置和创业部门建设
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根据创新工作实际,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容应符合创新工作实际,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
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
建设具有创业性质的单位或部门,条件成熟的二级单位,经学校批准,可成立由学校主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功能,按照市场需求,切实把拓展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为最高宗旨,积极组织,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由人事处牵头出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七条 教师创业投入
第一款 鼓励创业团队(或部门)以知识产权与企业或民间资金相结合共同投资创业,以学校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其所占股份不低于20%;鼓励创业团队成员利用自有资金创业,按协议持股。
第二款 拓宽社会资金参与渠道。允许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形式引入产业类资金参与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天使投资、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向各类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推介高校科技成果,吸引其以自有资金支持创业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第三款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内部资源整合,鼓励强强联合,与相关单位共同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及各级政府财政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成果转化基地、知识产权运营和人才专项等的专项资金(基金)的支持。
第八条 产权及收益分配。
第一款 学校校名、校标、职务性专利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属于学校的无形资产,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和转让。
第二款 经学校批准,利用学校知识产权开展创业的,由创业团队(或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投资和使用价值评估依据及实施方案,以许可使用或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方式,经济收益的60-80%归创业团队,20-40%归学校所有。学校所得经济收益再按照“一免两减半”予以让利,即第一年全部经济收益返给创业团队(或部门),后两年学校收取应获经济收益的50%,这其中的50%再反哺二级单位用于学科建设,三年后转为正常收取。创业团队(或部门)在使用学校知识产权过程中,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将相关知识产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经学校批准将知识产权一次性技术转让的,所得经济收益70%归创业团队(或部门),30%归学校所有。
第三款 利用非职务发明技术成果及知识、技能、创意开展创业的,经学校认定后予以认可和扶持,三年内经济收益归投资人所有,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持续创业的,所得经济收益90%归创业团队(或部门),10%归学校所有。
由科技处牵头出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校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并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九条 教师创业评价与业绩
第一款 构建创业评价体系。人事处牵头出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创业活动业绩评估细则》,衡量创业活动的成长性和对学校服务地方的贡献度,以计算创业业绩的方式,对创业团队进行年度评价和考核。创业业绩根据创业投入和产出(经济效益及对学科专业建设、对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对提高学校社会声誉的贡献度),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与计算。
第二款 创业业绩计入学院及个人岗位工作量考核,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及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依据。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的制度,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工程人员双向交流的政策措施。
由人事处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四章 构建创新创业保障体系
第十条 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可将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讲座、创业项目比赛、开展自主创业等活动进行学分积累与学分转换由教务处联合创业学院修订《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及项目管理办法》,并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十一条 制订并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养计划。学校聘请社会知名专家、政府官员、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同时在校内选拔一批有兴趣有能力的骨干教师进行创业课程培训,充实创业教育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双师”素质的“双创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教师开设创业课程、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组织创业实践活动均计算工作量,在各级各类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获奖的指导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并在评职晋升时优先考虑。由人事处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十二条 加大研究投入。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用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业教育课程、教学、评价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改革、创业实验班建设等方面的教育教学研究。由创业学院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 搭建教师和学生创新创业平台。
第一款 加强创业学院建设力度。学校加强投资建设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创业园和孵化基地,作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聚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高科技产业孵化和培育的重要平台,为教师、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研发、孵化空间、信息网络、法律服务和资本对接等服务。鼓励师生到学校创业平台进行实习、实训和创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创业活动,科技创业园和孵化基地优先给予场地和优惠政策支持。
第二款 开放校内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共享,将开放情况纳入相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
第三款 建设一批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基地,积极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企业等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由创业学院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十四条 建立创新创业激励与资金保障制度。
第一款 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也可通过校友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等多种渠道整合社会资源,设立扶持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重点领域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风险补偿和贷款支持。
第二款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已孵化成功且具有成长性的企业。
第三款 设立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学校每年最低投入50万元设立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奖励创新创业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主要用于鼓励取得初创成果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创业先锋”;鼓励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将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纳入二级学院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款 创新创业工作激励制度。由创业学院牵头出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并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第五章 创新创业工作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认定评审及评价考核等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学院(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及本单位创新创业工作开展。
第十六条 各类创业活动由创业团队(或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职能部门审核,报学校评审认定。
第十七条 以上具体规定依据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本文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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