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
十二、衡量医学院校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2008版)
医学毕业生的质量是衡量医学院校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
十三、医学教育认证中贯彻的两个标准是什么?
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和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十四、医学院校应以何种态度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1、诚信求实;
2、为改进而认证;
3、为发展而认证。
十五、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程序
1、申请认证的学校每年4月或10月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认证申请,秘书处于1个月内完成审议,告知审议结果。
2、认证申请通过审议、批准后,学校依据《标准》撰写自评报告;在专家组现场考察前2个月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如邀请境外专家参与,则同时提交英文版自评报告。
3、秘书处提前6个月通知认证学校考察时间。工作委员会提前3个月组建专家组,征求认证学校对专家组组成的意见。
4、专家组依据《标准》对认证学校进行3天的现场考察。学校为现场考察提供便利,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纸质或电子支撑材料,并及时解答疑问。
5、专家组集体讨论现场考察的初步意见并向认证学校通报。专家组全体成员在讨论认证结论建议的基础上,记名投票明确认证结论建议以及认证有效期内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限。
6、专家组离校后依据《标准》、考察材料和信息,分工撰写认证报告初稿,汇总并提交组长。
7、专家组组长于现场考察后2个月内完成认证报告,并向认证学校征求意见,会同认证结论建议呈报工作委员会审议和专家委员会批准。
8、申请认证学校按照认证报告要求,按时向工作委员会提交整改报告,秘书处组织专家组跟踪认证学校的整改过程,并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