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
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130204
二、专业名称:舞蹈表演
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具备舞蹈表演方向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事不同层次的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
四、服务面向:舞蹈表演、舞蹈教师教育、艺术管理(舞蹈)等。
五、毕业要求:
1.素质要求
①首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②具有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
③具有用于尝试新的事物和涉猎与艺术相关的其他领域知识。
④具备维护真善美的艺术品格。拒绝违背诚信的行为。
2.知识要求
①需要夯实适应各专业要求的舞蹈技能、训练基础。
②培养广泛而深入的知识储备与人文素养。
③需要获取文学、音乐、戏剧、美术等跨艺术门类的知识。并延展到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
④通过各种事件活动使学生积累观察生活、深入生活的丰富阅历。
3.能力要求
①基本专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所需的表演、编创、研究、传播、教学等基本专业能力;培养从课堂、书籍、媒体、网络等一切可能的途径获取知识的习惯和能力;锻炼在演出、观摩、研讨、讲座等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流、分析、总结、归纳等方式对获得的知识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处理。并转化为自身的学养。
②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对艺术作品的品质、学术成果的价值等形成基本的鉴别能力;对艺术发展的状况与趋势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能够对比自身学习的目的、方法、成效、方向等进行自觉的借鉴与判断。
③艺术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把课堂学习和艺术实践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转化并运用其中获得的知识;能够在学习和实践中体现创造性的思维,并积极进行创新尝试。能够对艺术实践和艺术创新进行思考、设计、策划和总结,并通过实践活动、文字、话语等方式进行交流和表达。
六、学制:标准学制4年,实行3-6年弹性学制。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1.毕业条件: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150学分并获得体育合格证(含大学体育课和体质测试),准予毕业。
2.学位条件: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以上,授予艺术学学学士学位。
*详询音乐学院教务办公室 0476—830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