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6-10 来源: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了建立健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质量,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我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我校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校师生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
2.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切实提高全体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动性。
3.坚持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培育教师的高尚道德情操。
4.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5.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各部门领导责任,细化措施,实现教职员工师德师风教育全覆盖。
二、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配合联动、责任分明的领导机制。学校成立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校级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纪委(监察处)、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科技处、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就业与创业工作处、工会、团委、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师范教育实践中心、学术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教育督学研究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以宣传教育为主,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构建由学校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各二级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学生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监督评价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与任务
(一)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师德师风建设具体标准。负责宏观指导各单位做好履职服务育人工作,尤其是做好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育人工作。负责对学校教师、辅导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根据错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或处分的意见或建议。
(二)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管理与服务等育人职责要求,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学校党委宣传部根据管理、服务、文化等育人职责要求,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加强人文社科类讲坛、讲座等活动的监管;积极开展网络育人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宣传教育,营造崇尚师德、追求卓越、全面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党委组织部根据管理、服务、组织等育人职责的要求,负责全校党员干部及全体党员师德师风的培育、教育和监督管理。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如所属党支部及全体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将师德师风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在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五)人事处根据管理、服务等育人职责要求,负责全校教师师德师风的培育、教育和监督管理。在教师招录聘任、职称评定、日常监督检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各项工作中,将师德师风纳入重要权重指标,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六)教务处根据管理、服务、课程育人职责的要求,负责在本科教学各个环节中做好师德师风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教学规范和教学督导工作,强化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做好教学督导委员会评教和学生评教的信息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和意见。
(七)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管理、服务、课程、科研等育人职责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研究生课堂教学规范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导师首要责任的落实,及时收集和反馈研究生的相关意见。
(八)学生工作处根据管理、服务、资助、心理等育人职责要求,负责全校本科学生辅导员师德师风的培育、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相关意见。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中,并在辅导员考核、评优评先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根据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的要求,对从事资助和心理咨询工作的教职工提出相应的师德师风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资助育人和心理育人师资队伍。
(九)科技处根据管理、服务、科研等育人职责要求,负责全校教师和科研平台及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有关师德师风的培育、教育和监督管理。教育和督促教师及科研人员恪守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学术成果的管理与评价,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
(十)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确定学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学术不端和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或处分的参考意见。
(十一)工会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典型楷模的培养选拔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作用和工会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不断创新全校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模式、教育理念、实施手段,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十二)纪委(监察处)根据职责对全校师德师风工作进行监督,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三)其他党政管理及教辅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管理、服务育人的要求,负责所属职工师德师风的培育、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机制,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大力营造管理有方、服务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十四)各二级学院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单位,以重在引导,奖惩结合的原则,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责任。
(十五)附属单位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负责对承担指导学生实习实训任务所有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培育、教育和监督管理。对所属教职工在实践育人中应具备的师德师风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实践育人质量。
四、实施途径与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并不断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教育思想,认真学习《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培训机制,支持教师和其他职工参加各类以师德师风教育为主的培训。积极开展以提升教职工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的校本培训。通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师德师风教育讲座等,全面推进思想政治、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和心理健康教育,筑牢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学术底线。健全学校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培训体系,依托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对新教师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要有效发挥网络和新媒体的教育培训作用,统筹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研修的覆盖面和受益率,切实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各类宣传阵地和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集中宣传高校具有高尚师德和优良师风的先进教师和职工,特别是我校的先进教师和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职工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先进、争做楷模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加大师德师风考核力度,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各个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师德师风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要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制订教师、领导干部及其他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具体指标要求,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在教师、领导干部及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对师德师风表现要有具体评价结果,要把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环节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注重师德师风激励作用。加大“德才兼备”“又红又专”人才选拔力度。要进一步提升高层次教师队伍政治思想、道德人格的评价标准,进一步突出“德、能、勤、绩”中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首要地位,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高层次人才选拔聘用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国家和省市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模范代表推荐等评选工作中优先考虑。
(六)构建师德师风监督预防体系和惩处问责机制,有效预防师德师风失范失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年度评议、师德师风状况调研、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构建起由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共同维护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专家督导机制、学生评教机制。学校教职工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干部选任等工作中失德失范及打击、排挤、诬陷、污告、不实举报他人等失德失范行为,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等级、扣发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打造尊师尚德文化,发挥师德师风楷模的示范引领效应。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把培养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师德文化的建设与研究纳入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立项课题;纳入人文社科讲坛讲座,广泛开展师德文化研究、师德文化讲习、师德文艺创作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先进模范评奖评优、表彰奖励制度,把在平凡一线岗位中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做出成绩、学生爱戴的好教师好教工推举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校级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道德模范、先进个人等。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魅力,带动形成崇德向善、立德树人的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坚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所肩负的职责,引导广大教职工更新教育理念,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具有良好师德师风,让党和人民满意,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的好教师好职工。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崇高事业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