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指标分配的通知
时间:2021-12-15 来源:
关于公布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
推荐指标分配的通知
学校各初评组: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 号)、《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46号)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赤院院字〔2021〕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今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实际情况,经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经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初评组评审推荐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评单位指标分配
序号 | 初评单位(组) | 正高级推荐指数 |
1 | 蒙古学学院 | 1 |
2 | 法学与商务学院 | 2 |
3 | 师范学院 | 2 |
4 | 文学院 | 1 |
5 |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1 |
6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2 |
7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2 |
8 | 体育学院 | 1 |
9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1 | 音乐学院 | 1 |
12 | 临床医学院 | 1 |
1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14 | 基础医学院 | 1 |
15 | 思政系列 | 1 |
序号 | 初评单位(组) | 副高级推荐指数 |
1 | 蒙古学学院 | 2 |
2 | 文学院 | 1 |
3 | 法学与商务学院 | 2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5 | 师范学院 | 1 |
6 |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 1 |
7 | 外国语学院 | 2 |
8 |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1 |
9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3 |
10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2 |
11 | 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2 |
12 | 口腔医学院 | 1 |
13 | 体育学院 | 1 |
14 | 音乐学院 | 2 |
15 | 美术学院 | 2 |
16 | 基础医学院 | 2 |
17 | 护理学院 | 1 |
18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19 | 继续教育学院 | 2 |
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1 | 思政系列、专职辅导员 | 1 |
22 | 实验系列 | 2 |
二、2021年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程序
各初评组在评审前,要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在评审前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说课评价,说课成绩60分以下的参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初评单位在评审中要重点考察**表作质量水平和工作业绩,建议评审程序如下:
1.组长组织评委学习相关文件和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学校核定指标评审推荐。
2.研究讨论评审方案;
3.初评组选取一名记录员,记录评审过程,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委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留存;
4.初评组评委查阅参评人员材料、审核、评审,对参评人的论文和其他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5.评委进行评议、评价、打分,工作人员计分汇总;
6.组长宣布结果;
7.初评组公示;
8.初评组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下班前派专人报送评审方案、评审结果、公示情况、说课结果、通过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一)和推荐人佐证材料;
9.上报评审结果(初评组评分汇总表附件二),评审结果要求所有评委签字,核分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推荐的副高级参评人员材料中的代表性成果材料里需评委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评委签字。
附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初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报送地点:崇正楼人事处专技科507室
联系电话:8300029
联 系 人:杨震
人事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