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校内津贴分配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赤院院字【2008】11号)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津贴分配实施意见:
一、教学津贴分配
教学津贴包括课时津贴和学生管理津贴。
1、由教务处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方案》赤院院字【2008】27号)的规定,计算出各教学单位的标准课时数。
2、人事处根据学校划拨的津贴总数,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教学津贴分配到各教学单位。
3、各教学单位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经教职工讨论通过后,进行二次分配。
二、行管津贴分配
行管津贴包括党政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津贴,由人事处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基本标准,各单位进行具体分配。
三、基础数据
今年学校划拨的津贴总金额为11700000.00元。根据津贴发放应向教学、科研倾斜20%的原则,核定总教学津贴为6322341.00元。教务处核算的各教学单位发生的标准课时总数为258399课时,扣除享受行管津贴的兼职人员额定教学工作量以内的课时津贴的50%,计11814课时,标准课时总数为246040课时,平均标准课时为23.00元。通识教育选修课为7130学时,津贴总额为230080.00元。学生管理津贴按每生10.00元计,总额为101300.00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津贴为42240.00元。标准行管津贴为6400.00元。教学津贴实际分配为5658920.00元,行管津贴实际分配为5473600.00元。
四、津贴发放程序及要求:
1、各类津贴均由二级单位按照财务规定统一制表,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计财处具体发放。
2、各类津贴发放一定要坚持在岗原则。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履则、出勤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决不允许给不在岗和未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发放津贴,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对校内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4、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内津贴的二次分配工作,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经教职工讨论后,进行二次分配。
5、分配结果在本单位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6、学校拨付给各单位的津贴全部用于二次分配,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或私分。
7、如发生校内津贴二次分配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8、学校将根据发放情况适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校内津贴二次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承包(或工资自付)单位职工的津贴,由单位参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内津贴发放暂行办法》,自行制定分配方案,自主分配。
五、几点说明
1、文学院、蒙古文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因教学津贴人均数低于标准津贴数,故对三个单位的津贴核算方法进行了调整。
2、各单位的津贴发放明细表已经挂在人事处网页上,各单位可以自行下载。
3、各单位请与本月十九日五点之前,将津贴发放结果制成纸质和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4、为畅通举报信息反馈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教工实名举报违纪违规现象及违纪违规人员。
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8300052
人事处: 8300096
附:津贴核算办法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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