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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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体育学院学生会是在院系党组织领导下,院系团委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同学,是体育学院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一支骨干队伍。体育学院学生会,坚决执行院系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体育学院的辉煌而奋斗。

体育学院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同学们服务。

第一条 本章程是本会的根本性文件, 是本会各级组织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均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本章程所规定的“学生会”有两种含义

1、广义的学生会,是指各级学生代表大会、各级学生委员会、各级学生会、班级大会和班委会等学生自治组织的总和;

2、狭义的学生会,是指校学生会、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3、本章程是广义的学生会章程;

4、本章程中的“本会”指广义的学生会,“学生会”指狭义的学生会。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坚持各院平等, 坚持校院合作, 坚持发挥全校学生自治组织 整体作用与发挥校院两个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勇于实践,勇于探索,促进广大同学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五条 任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习近平重要讲话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党的领导下和团的组织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2、充分发挥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准确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学生的希望与要求,传达到学生中去,使其理解并变为自觉的行动;同时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将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思想情况以及对学院和学校的建议、意见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3、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促进两个素质工程建设

4、配合学院做好教学、纪律、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5、发展同学校其他组织和其他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和交流。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六条 体育学院学生会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2、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 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

5、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对外树立良好的数信系学生会成员形象。

第三章 学生会机构

八条 机构设置

1、体育学院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团总支副书记、纪检部、文体部、组宣部、学研部、易班分站、权益部、就业创业部

2、主席团设正主席一名,副主席名,各部设部长一名。人员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九条 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与部长副部会议

2、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的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干部人选

3、及时向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4、年初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年终全面总结工作

5、对学院团委书记和主席团负责。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分管学生会某方面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权

3、根据分工有侧重地对各部门和下级组织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4、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5、对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负责。

(三)、总支副书记职责

1管理团委所属的宣传板报。

2通过各种形式向大家宣传团委主办的各种活动;

3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团的上级领导和部门)提供材料,扩大影响,赢得广泛的了解和支持。其中主要是学生会活动后简报的编写。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5、熟悉掌握全系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6、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等工作。

7、督促检查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评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完成学 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8、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四)、部长职责

1、年初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人员执行各项任务,年终总结工作

2、主持本部门工作会议,做好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3、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反馈同学们的意见

4、负责部门建设和运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对本部干部、干事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5、部长工作对学生会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

第四章 学生会成员请假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请假制度

1、如学生会成员有任何正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等必须请假

2、请假必须为书面请假或本人短信请假,部长需将请假条或请假信息转交办公室。

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会评先推优等工作以能效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条 学生会每学期评出优秀部长 3名,优秀干事 5名,颁发证书或奖状并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十四条 在职成员,如有工作不认真、推拖工作等行为由主席团进行谈话。情况严重者主席团将报系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会成员如无正当理由3次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等,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报系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借用学生会工作名义,做出任何与学生会无关、违纪等事情一经发现由主席团 进行谈话,情节严重者报系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十七条 各部门未能按时完成交办任务超过两次的考虑此部门部长的职位问题。

十八 各部门所报经费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成分,立即开除经办人。

十九条 被学生会开除的,结果将通报给所在班级和辅导员老师。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 学生会因工作可能产生的经费,必须向主席团提前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 所报销费用必须属实,并且有报销凭据。

第二十二条 需要报销的费用应由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到办公室报销。

第七章 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5、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二十四条 干部任免制度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5、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

6、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7、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第二十 学生会成员主动离职程序

1、申请离职人向主席团提交离职申请书

2、由主席团将申请书呈交学生会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3、工作交接完成后方可离开学生会。

第九章 学生会纳新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纳新制度

一、报名参选条件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报名对象为学院非毕业班学生;

3、候选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公共事务,必须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热心公共事务,代表同学们的利益。

(1)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于学生工作,具有服务同学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并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优先考虑的条件思想上能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有关党的基本知识,并做到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4)组织纪律性强,能遵守校规校纪,不随意旷课、迟到、早退。旷课达一定次数被通报批评的,不考虑其资格;

(5)学习态度积极诚恳,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能主动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

(6)第一年同样必须是注意自身素质的培养,成绩良好,且没有出现补考者方可推选;

(7)第二年如有一科补考者但在其他方面表现良好,可对其进行考察,视其实际情况,适时给予推选;

(8)推优原则上超过两科(入学至推优期间所有学科)补考者不予以考虑,但为贡献十分突出,且工作上表现积极活动;

(9)生活作风正派,能与同学和睦相处,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具有较,思想上要求上进,在同学中间反应良好者可以特殊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推优;

(10)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能班搞好各项目工作和有关大型的集体好的群众基础。

二、选举方式

1、确定竞选候选人,组织代表公开竞选;

2、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3、选举采用民主选举的方法,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体育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体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修改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体育学院学生会

2019 年 11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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