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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的流程及材料

在毕业生派遣之后(即已办理过《报到证》),如果毕业生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作,可进行改派(重新打印有新单位信息的《报到证》)。在毕业生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以后,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原来的《报到证》(上下两联);

(2)原工作单位的解约函(即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函,说明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盖人事部门公章);

(3)新单位的接收材料(三方协议书或就业证明材料)(盖人事部门公章);

学生将上述材料交至就业处审核后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变就业去向手续,十个工作日左右方可办理完毕。

注意: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毕业生毕业后两年,毕业两年后(如2016年7月毕业,即为2018年12月底)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