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报到证》(《派遣证》)含义及作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是证明通过国家统招考入高等院校的重要凭证,是已工作高校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
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所在院校统一交教育厅审核办理,审核依据为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就业证明材料。《报到证》须妥善保管,若遗失,毕业两年后(如2016年7月毕业,即为2018年12月底)不再补发。
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无法报考、录用公务员等,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不具有干部身份,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