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实施细则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实施细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内教高字〔2013〕45号)、《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制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赤院院字〔2019〕104号)和《关于印发<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赤院院字〔2020〕6号),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实施细则”。
一、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
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爱好参加竞赛、科研及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获得的学分。
该学分对应《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制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赤院院字〔2019〕104号)综合能力模块实践创新环节中创新创业项目学分,本科生毕业前必须修读2学分(专升本学生必须修读1学分)。
认定范围包括参加学科竞赛类、科研科技类、其他成果类、课外训练类、职业技能类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
(一)学科竞赛类
类别 | 级别 | 认定学分 | |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金奖 | 6 |
银奖 | 5 | ||
铜奖 | 4 | ||
优秀奖 | 3 | ||
自治区级 | 金奖 | 4 | |
银奖 | 3 | ||
铜奖 | 2 | ||
优秀奖 | 1 | ||
创新创业竞赛 学科竞赛 师范生技能比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单项奖 | 2 | ||
优秀奖 | 1 | ||
省级 | 特等奖 | 4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单项奖 | 1 | ||
优秀奖 | 0.5 | ||
市级或校级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单项奖 | 0.5 | ||
院级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单项奖 | 0.3 | ||
注:1.创新创业类竞赛主要包括“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赤峰市创新创业大赛、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2.学生所参加的学科竞赛须与本专业相关或相近; 3.竞赛中所获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项目获第1-3名对应一等奖,第4—6名对应二等奖,第7-8名对应三等奖,集体项目中所有成员按奖励级别对待; 4.同一活动多次获奖,只计取一次最高学分,不进行累加; 5.以上竞赛活动须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组织参赛或批准参赛并备案,且第一单位为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方可给予学分认定; 6.我院组织的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师范生技能比赛,或者经我院推荐的区内外具有一定水平的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师范生技能比赛等,学分认定时,最高累计不超过1学分。 |
(二)科研科技类
类别 | 级别 | 认定学分 | |
论文 | 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 第一作者 | 4 |
其他作者 | 1 | ||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 第一作者 | 1 | |
其他作者 | 0.5 | ||
研究报告 | 批示并被有关部委采用 | 省级及以上 | 4 |
市级 | 2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其他发明人 | 1 | ||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3 | |
其他发明人 | 1 | ||
科技产品 |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鉴定 | 省级及以上 | 4 |
市级 | 2 | ||
其他科研教研 活动 | 学校鉴定认可 | 0.5-2 | |
注:1.以上所列项目学分认定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以上所列项目第一作者单位须为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3.以上所列项目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4.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需为正规出版物,在知网、万方、超星等学术平台上可查询,且该项累计不超过1学分; 5.在各类杂志或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文章或作品不予认定学分; 6.其他科研教研活动是指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教研项目活动。学分认定时,须提供800字以上的科研或教研总结、教师的认定承诺书、我院鉴定审批材料及教师的科研或教研项目立项、结项、成果等证明材料,依据教师的科研或教研项目等级及学生的参与度进行鉴定后方给予认定相应的学分,且最高累计不超过2学分; |
(三)其他成果类
类别 | 级别 | 认定学分 | |
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奖 | 国家级 | 项目负责人 | 4 |
项目成员 | 3 | ||
省级 | 项目负责人 | 3 | |
项目成员 | 2 | ||
市级 | 项目负责人 | 2 | |
项目成员 | 1 | ||
校级 | 项目负责人 | 1 | |
项目成员 | 0.5 | ||
艺术创作成果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单项奖 | 2 | ||
省级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单项奖 | 1 | ||
市级或校级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单项奖 | 0.5 | ||
注:1.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奖和艺术创作成果奖认定学分时以成果奖励为准; 2.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是指由我院派出或推荐,学生在假期或校外实习期间进行的,有加深对本专业的了解、确认适合的职业、为向职场过渡做准备、增强就业竞争优势等多方面意义的公益性实践教育活动,且活动须连续1周或累计2周以上; 3.艺术创作成果奖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 4.以上所列活动项目第一作者单位须为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5.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奖和艺术创作成果奖认定学分时须提供相应的奖励证书、入选文件等证明材料; 6.以上社会实践类学分的认定与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中的社会实践学分不得重复赋分。 |
(四)课外训练类
类别 | 级别 | 认定学分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项目负责人 | 4 |
项目成员 | 3 | ||
自治区级 | 项目负责人 | 3 | |
项目成员 | 2 | ||
校级 | 项目负责人 | 2 | |
项目成员 | 1 | ||
创新创业 实践活动 | 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 校级 | 0.3/次 |
院级 | 0.2/次 | ||
参加社团或俱乐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 校级 | 0.2/次 | |
院级 | 0.1/次 | ||
创业培训 | 参加创业培训班(强化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1 | |
其他校级创业实训短期培训班 | 0.5/32课时 | ||
个人艺术专场 | 国家级 | 4 | |
省级 | 3 | ||
市级 | 2 | ||
国际交流、研修 | 学校鉴定认可 | 0.5-2 | |
注: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 学分认定以学校出具的结项通知书为准; (2)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只计取一次最高学分,同一项目不进行累加。 2.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1)需主办单位留存认定资料(包括通知、影像、文字、学生签到名单、新闻等活动资料),且学生提交不少于800字的活动心得总结,方可作为认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的依据; (2)校级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提供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3)该项累计不超过1学分。 3.创业培训班: (1)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举办或认可的,经自治区人社系统认定的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举办的创业实验班,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 (3)此项工作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统一提供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4)该项学分只认定一次,不重复累计学分。 4.创业实训短期培训班在学分认定时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结业证书或主办单位出具的有效成绩单,该项累计不超过1学分。 5.个人艺术专场包括学生举办独唱、独奏、个人画展、设计展等; 6.国际交流、研修活动是指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备案且不涉及培养方案中置换学分的活动。学分认定时需提供相应的交流、研修证明材料,通过鉴定后每活动一周给予认定1学分,累计最多2学分。 |
(五)职业技能类
类别 | 技能等级 | 认定学分 | |
职业资质 | 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证书 | 高级 | 2 |
中级 | 1 | ||
初级 | 0.5 | ||
普通话技能 | 普通话测试员 | 国家级 | 4 |
普通话测试员 | 省级 | 3 | |
普通话水平 | 一级乙等及以上 | 2 | |
外语技能 | 托福(TOEFL) | 专业学生90分及以上,其他80分及以上 | 2 |
雅思(IELTS) | 专业学生6.5分及以上,其他6分及以上 | 2 | |
外语六级 | 非本专业学生,425分及以上 | 2 | |
外语四级 | 非本专业学生,425分及以上 | 1 | |
计算机技能 | 三级及以上 | 全国统考,合格及以上 | 2 |
注:1.以上项目在学分认定时以证书或成绩单原件为准; 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必须与本专业相关或相近,我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社会认可度进行学分认定,认定国家级电子设计助理工程师认证给予2学分,省级电子设计助理工程师认证给予1学分,国家级IC版图设计师(初级)证书给予2学分。 3.同一类职业技能学分认定时只计取一次最高学分,不进行累加。 |
(六)除上述五类活动外,其他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实践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我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后,依据细则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七)在活动级别认定时,由主管部门举办(或者批准举办)之外的同级别学会、协会、团体等举办的活动,原则上降一级进行认定。如: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协会举办的活动,认定为市级。
三、其他说明
(一)学分认定工作应纳入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中,每学期期末认定一次;
(二)学生应如实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作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按作弊处理;
(三)学分认定程序按照附件一《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程序》进行,学分认定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做最终裁决;
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
认定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学生本人如实填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二、学生参加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YB大学生创业培训班、校级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如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处长下午茶等活动)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统一向二级学院提供学分认定证明材料,不在证明材料范围内的均不得赋予相应学分;
三、学生所在学院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管理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制定的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对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依据就业创业处提供的学分认定证明材料进行相应学分认定;
四、二级学院完成学分认定后,将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同时填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 )并于期末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五、 二级学院将《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 )分别报就业与创业工作处、教务处备案,就业与创业工作处负责全校学生学分汇总;
六、因未修满此学分而延迟毕业的学生,各学院自行安排学分补认工作,认定结果于指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分别报就业与创业工作处、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