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二级学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建立学校和学院两级核算管理体系,实现责、权、利相统一,使学院真正成为办学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二级学院工作运行指导意见(试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预算管理办法》《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院两级经费划拨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经费管理制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政府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责任。学校其他职能处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有财务工作责任。具体财务工作责任参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财务工作责任清单(试行)》。
一、经费预算管理
(一)预算下达
二级学院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对已下达的学院综合预算经费指标,再进行细化分解编制部门预算。二级学院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资金集体研究制度,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本单位年度预算,并填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经业务分管部门确认签字后汇总报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批通过。
二级学院根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批的总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每月18日前报下月用款计划。
(二)预算执行
学校年初一次性划拨所有二级学院承担开支的经费指标,计划财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年初总预算,将经费下拨到二级学院财务系统中,进行额度控制,实行全过程资金监管。
(三)预算调整
二级学院的年初预算为全口径预算,预算一经确认后,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除外)。确因重大工作事项发生变动需要进行预算调整,需按《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调整。调整需坚持以下原则:
1.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三公经费、人员经费不能调增;
2.有明确规定的不能调减;
3.校级以上专项经费不能进行调整。
二、经费支出和核算管理
(一)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职责分工确定本单位具体业务经费的签批领导,并报计划财务处备案。经费支出按分管业务范围实行学院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按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支出范围加盖所在院部的公章或党务章。
(二)二级学院须指定1名兼职或专职的经费专管员作为财务经办人,报计划财务处备案并负责财务经办(包括网报)事宜。二级学院与财务相关的所有工作均由经费专管员与计划财务处对接,经费专管员承担本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有责任和义务向本学院教职工培训财经政策和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计划财务处定期组织财务工作专项培训,二级学院经费专管员岗位必须固定,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三)为提高各二级学院自主理财的能力,提高经费报销的管理效率,学校以各二级学院每年核定的经费总额为基数划拨财务管理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二级学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经费支出与核算的相关规定
1.在岗在编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教师经费及生均经费总额的50%。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中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支出不计入总数。
2.办公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教师经费及生均经费总额的5%。
3.会议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文件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项目,不得超定额标准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上年的决算数和本年的预算数。具体规定如下:
(1)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公务接待规定(修订稿)》(赤院党字〔2018〕38号)规定执行。
(2)公务用车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7〕63号)规定执行。
(3)因公出国:由学校统筹安排。
5.经费中不得用于报销个人通讯费(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6.自筹经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原则上人员经费支出不超过自筹经费的50%。
7.其他上级有关规定禁止支付的费用。
(五)计划财务处依据国家相关财经制度政策和学校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各项经费开支渠道的合理性、额度可行性、票据合法性、程序及标准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经费支出票据一律拒绝付款。
(六)为提高财务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关于经费报销的审批流程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经费审批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三、经费绩效考核管理
学校对二级学院经费绩效考核管理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经费绩效考核管理。
(一)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二级学院在申请经费的同时申报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根据具体业务编制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二)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对二级学院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经费支出与具体业务不符的要暂缓或停止拨款,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年度结束或项目完成时,二级学院应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效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明显制定不合理的,要做出说明或提出改进措施,由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二级学院的经费使用进行绩效考核。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学校要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二级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于绩效评价效果较好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加大投入力度;对绩效评价效果较差的,学校将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削减或取消有关预算。
四、经费审计监督
为保障学校资金支出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学校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二级学院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报告审计结果。
五、其他说明
(一)本办法在试行期间,如遇政府主管部门财经制度和经费拨款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发生较大改变,计划财务处应该适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二)本办法主要试用于二级学院,其他经费承包部门或有自筹经费部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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