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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党政办字【2019】32号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预算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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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预算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实施和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指标控制、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即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经费性质和用途负责预算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执行。计划财务处对经费预算实施集中管理,并通过分析各项指标,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第三条 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学校预算要协调好办学规模、专业结构、教学质量、社会及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绩效观念,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一)全面性原则。所有应纳入学校的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全面反映各项事业计划和任务需要。

(二)重点性原则。预算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学校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优先保证重点工作需要。

(三)稳健性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优先保证日常基本支出项目资金需求,量力安排专项支出;力求收支平衡,严控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预算管理必须统筹协调规模、结构、效益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五条 学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及方针;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议、批准学校财务决算报告。

第六条 校长主持预算管理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副校长对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其他校级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编报及执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执行部门。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服务部门,具体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草案;负责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控制和监督;负责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向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报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八条 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审计部门负责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报表的审计工作。

第三章 预算编制审批程序

第十条 根据财政对高校零基预算的编制要求,校内综合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编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一上:每年10月初计划财务处根据财政预算编报要求,结合学校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安排预算编制工作。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将本部门预算报送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一下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参照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依据学校经费划拨方案,编制预算草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计划财务处将预算控制数下达到各单位各部门。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二上:各单位各部门在学校预算批复控制额度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本部门预算资金总额进行切块细化,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报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二下:计划财务处依据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单位各部门预算,将预算指标分项下达到各单位各部门。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一节 预算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 校内预算必须为全口径预算,收入支出必须涵盖年度内全部收支项目。

第十六条 预算按项目编制,遵循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资金随项目走的原则,实施全程项目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对所有专项经费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及相应的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实行一体编制和管理。

第十八条 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编制坚持实行收付实现制会计原则。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必须为当年应支出的资金,不在当年支付的资金,不应列入当年预算。

第二节 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九条 学校预算是依据我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计划,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反映学校全部财务收支状况。

第二十条 预算收入是指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的各类办学经费收入计划。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按用途分为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拨款;按管理方式分为日常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和专项经费拨款。其中,对专项经费拨款,按学校管理权限分为学校可统筹的专项经费和单一用途专项经费)、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 预算支出是指预算年度学校通过项目管理的形式分配到各单位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等经济活动的经费支出计划,主要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公用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对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应分别细化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等。

第五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二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在正式预算方案未经批准下达之前,计划财务处可根据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项目及金额安排各项经费指标。

第二十三条 学校年度预算方案经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后,原则上实行刚性预算。

第二十四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预算,按照赤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及时、足额收取预算收入,保证各项收入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预算控制制度,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开支标准,审核各项支出,有权拒绝执行与预算不符、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对预算指标周密计划,妥善安排。对专项拨款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允许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会计核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适时控制,负责建立预算执行对外查询系统。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控制,对本部门所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绩效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财政资金原则不得结转结余年末一律统筹平衡(财政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九条 预算调整是指各单位各部门在预算年度内,由于有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对预算产生重大影响时,需对原定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预算增加、减少及预算结构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主管部门追加、缩减预算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第三十条 预算调整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追加的支出要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减少收入时,要压缩相应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同编制年度预算审批程序一致。

第三十二条 计划财务处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变更相应的预算控制指标,并严格监督其对变更后预算资金的使用。

第七章 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三条 根据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有目标、项目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项目经费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在申请经费的同时申报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编制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第三十五条 年度结束或项目完成时,资金使用单位应提交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报告,由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算执行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

第三十七条 学校还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单位和部门,学校将加大投入力度;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学校将在下年度预算编制时削减或取消有关预算。

第八章 决算管理

第三十八条 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的梳理和总结,是对学校全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全面真实反映,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

决算收入表明学校运行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决算支出体现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第三十九条 编制决算报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十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在预算年度终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编制决算经学校批准后按时上报。第九章 预算监督

第四十一条 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对学校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预决算进行公开公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预算收支项目、预决算报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章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预算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8]2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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