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赤院院字〔2020〕91号
学校各单位: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附表
赤 峰 学 院
2020年6月9日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配置、验收、入账、使用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内其他高校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体要求是:权属清晰、安全完整、跟踪管理、注重绩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管理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负有主体责任;使用人对其使用的国有资产负有保管责任。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清查、处置等工作,按要求落实资产管理员制度,接受学校的监督、考核。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六大类。
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1.房屋及构筑物;2.土地;3.仪器仪表;4.机电设备;5.电子设备;6.印刷设备;7.卫生医疗器械;8.文体设备;9.标本模型;10.文物及陈列品;11.图书;12.工具、量具和器皿;13.家具;14.行政办公设备;15.被服装具;16.牲畜。
本细则适用于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包括等同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无形资产。房屋及构筑物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学校另行制订。
第二章 固定资产界定
第五条 对正常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界定为固定资产:
(一)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下同)(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文物和陈列品、用具、装具、动植物;
(二)单价在600元以上的家具;
(三)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单价500元以上,且批量总金额达30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文物和陈列品、用具、装具、动植物;
(四)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单价200元以上,且批量总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家具;
(五)图书、档案不论单位价值和数量,均界定为固定资产。
第六条 对应用软件(含委托开发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并参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正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物资,可按低值耐用品入账。
第八条 下列项目不作为固定资产或低值耐用品入账:
(一)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临时设施;
(二)房屋一般性维修、装修费用;
(三)设备、设施维修费用,以及维修时替换的零部件;
(四)耐用时间不足一年或物质形态容易发生改变的各类低值易耗品、高值易耗品、实验用动植物等。
第三章 固定资产验收
第九条 固定资产验收是指对固定资产是否满足财政评审标准、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或其他约定所进行的履约验收。
学校通过购置、调剂、划拨、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禁止形成账外资产。
凡未按要求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学校将不予报账和支付资金。
第十条 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验收负有主体责任。项目执行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应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填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验收可根据合同或发票批量组织,逐一验收。对分批到货的,应在全部货物到齐后组织验收,特殊情况可分批验收。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供应商是否按照财政评审标准、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二)货物是否在现场开箱、拆封;
(三)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财政评审、招标文件、投标产品和采购合同的货物相符;
(四)货物安装调试是否完毕;
(五)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六)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固定资产验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为:
(一)成立验收小组。使用单位选定3-5人组成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以及1-3名专家或其他成员,资产使用人可参与验收小组。
(二)收集资料。收集、整理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学校批件、财政评审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活动记录或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并校验资料内容与采购货物是否内容一致,参数相符。
(三)开箱验货。验收小组成员在场,开箱验货,检查货物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与合同及验收清单相符;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货物的外观有无破损;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资料和相关配件是否齐全。
(四)安装调试及培训。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并进行人员培训。对单价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一式三份。使用单位验收小组对安装、调试和运行、测试情况进行检查。对大型、大批设备、软件等,使用单位可以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
(五)验收签字。使用单位填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做出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六)资料送审。使用单位将验收报告(含验收清单、测试报告等)的三份原件,以及需验收物资的相关材料(学校批件、财政评审报告、政府采购确认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活动记录或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十三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资产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验收工作的进行复核;重大项目需组织1-3名校内外专家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复核。
第十四条 验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审核使用部门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 核实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和配件、资料;
(三) 核查安装、调试和运行、测试及使用情况。
(四)编号建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复核通过的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合格号。将其中两份验收报告和测试报告返还使用单位,一份由使用单位存留,一份交计划财务处报账使用。
第十五条 图书验收由图书馆负责。
第十六条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使用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责成供应商及时解决。使用单位与项目执行单位不一致的,由项目执行单位负责。
(一)货物及配件数量缺少、技术资料不齐全的;要求供应商补齐货物及相关资料。
(二)货物的名称、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的,使用单位应予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三)货物性能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技术指标的货物。
(四)实在无法达到采购要求的,应及时报告采购部门,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如需要则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验收过程中供应商应可以协助提供到货清单、参加开箱验货、进行设备调试、协助技术测试和参加验收会,但不得参与验收报告填写和入库登记等环节的工作。
第十八条 采购合同履行完毕,需退还供应商质量保证金的,由使用单位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赤峰学院固定资产采购项目支付尾款验收报告》,凭审验合格后的尾款支付验收报告,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 各验收单位要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以防止出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偷工减料等损害学校利益的现象。因验收不严或工作失误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 固定资产入库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防止形成账外资产。具体流程和要求为:
(一)资产建账。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按照一物一卡的要求,逐一登记资产信息和验收合格号。登记信息应以合同、发票和验收报告为依据,准确、完整填报。所有登记入库的固定资产,必须明确使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不得出现无人管理的资产。此步骤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权限分配,由使用单位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
(二)信息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已经登记的资产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是否有为新增资产配置;是否有验收报告和编发的验收合格号;是否上传了相关凭证;登记的信息是否与合同、发票一致;是否有错项、漏项等不规范的信息。审核不合格的,退回修改后重新上报。
(三)打印入库单。审核通过的,打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入库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和资产信息审核人员以及使用单位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用于计划财务处报账凭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帐人员和库管人员存档。
第二十一条 图书不论金额和数量,均按固定资产记账、入库。图书馆应将采购图书明细同时提交计划财务处和资产与实验管理处进行图书入库。
第二十二条 接受捐赠获得的固定资产也应办理验收及入库手续。由学校或项目单位占有、使用,暂不能确定为学校所属固定资产的,应参照本细则组织验收,但不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已入库的固定资产,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做好对账工作,核实、完善固定资产入账信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上级要求将已入账的固定资产信息上报赤峰市资产管理系统。
第五章 固定资产入账计价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按下列要求入账、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依据合同、发票和其他相关凭证,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及其它附加费等汇总入账。
(二)进口设备按照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运费、关税、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依据竣工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提供的明细,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大型修缮标准的,依据竣工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增加原固定资产价值。
(五)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证入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七)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评估价入账。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评估报告,按照重置成本价入账。
(九)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 已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折旧的。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办理,计划财务处按有关规定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六章 固定资产领用与存放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实名制管理。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位应为学校职能部门、院系、直属单位。各类协会、项目团队、临时性机构和其他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纳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或直属单位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实际使用人为其他人员时,应由使用单位确定一名在职在岗教职工为使用人,对资产进行监管;对公用、共用资产,使用单位应确定一人为登记的使用人,对资产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人一般须本人在固定资产出库单上签字,特殊情况可委托资产管理员或有关负责人代签,严禁供货商、学生等其他人员代签。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实行条码标签管理。固定资产领用后,使用单位负责将带有条码的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和维护。固定资产标签应粘贴在资产的明显位置,不得随意丢弃、撕毁并注意防潮、防腐,保证标签字迹和条码清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固定资产和标签粘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原则上应存放在校内指定的适宜地点。仪器设备存放应符合其性能特点,满足存放、使用的温湿度等基本环境条件;应结合仪器设备特点,针对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污、防震、防摔、防毒、防腐蚀和信息安全要求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做到美观整洁,方便使用。
固定资产存放地点要相对固定,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存放地点。如存放地点发生变更,应及时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修改资产信息。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带回个人家中存放。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应做到厉行节约、物尽其用、规范管理。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并改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减少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损耗,防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通过合理调配、充分利用,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规程和实验室、机房、教室等特定场所的相关管理制度。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与学校相关制度衔接,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同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第三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体系。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总责;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有全面管理责任,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定期清点、数据统计等工作;资产使用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对其使用或监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校固定资产占为己有、公物私用。对照相、摄像器材等设备,应由单位集中管理和存放,并确定保管人。
对单位集中管理的设备,要实行共用、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属财政项目或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原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在项目和课题执行期内有优先使用权。使用单位要建立资产使用台账,领用和归还时需在保管人处进行登记,载明领用人、领用事由、领用日期及归还日期,禁止长期领用不予归还。
第三十三条 要加强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和特种设备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专项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应对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单价达到20万元的大型设备,在验收时应进行技术测试和档案验收,设备说明书、随机资料和采购、验收相关资料送交学校档案馆保存,使用单位应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形成完整资料,妥善保存。
(二)培训上岗制度。凡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和特种设备,应实行培训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机操作。学生首次操作使用上述设备时,必须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场,对设备使用进行详细讲解和现场指导。在使用人员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前,不得轻率动用固定资产以免造成损坏和损失。
(三)安全使用制度。使用单位应对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和特种设备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说明设备的使用步骤和注意事项等,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禁止违规操作或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对固定资产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动态监控制度。使用单位应对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维护,详细记载设备使用情况,包括每次使用的时间、使用单位、使用人、设备运转情况、耗材消耗情况,以及维护保养情况和维修情况等。
(五)开放共享制度。要积极推进大型设备特别是科研设备的开放共享,优化学校资源配置,避免重复购置,提高大型设备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大型设备共享机制。
(六)绩效评价制度。学校和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和利用情况的检查,逐步形成对大型设备的绩效评价机制,并将其纳入相关单位职能目标、项目管理、资产和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的考核内容。
其他仪器设备可参照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和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要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修,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变动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固定资产调拨制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通过资产调拨,积极推进学校固定资产的合理流动。
第三十六条 校内资产调拨应由资产调出单位提交调拨申请,协调调入单位补充填写资产调拨后的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方向等信息,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后,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调整,并完成实物交接。
第三十七条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学校实行闲置资产调剂制度。对长期闲置的资产,资产与实验室处有权调剂处理,相关单位不得拒绝。对闲置不用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应首先在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并办理资产信息变更手续。单位内部不能调剂使用的,可提出资产闲置申请,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申领闲置资产。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行固定资产领用交回制度。各二级单位发生人事变动时,必须对其名下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办理固定资产领用交回或变动手续。
(一)校内调岗变动。教职工在校内单位间转岗调动,应填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人员变动固定资产移交单》,由原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确认,个人凭《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人员变动固定资产移交单》到学校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资产移交后,原单位应及时确认新的资产使用人,办理固定资产信息变更手续。因工作需要,使用人携带原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岗,应征得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同意,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
(二)干部任命调动。教职工因干部任命调岗,应在任命文件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人员变动固定资产移交单》,由原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确认。资产移交后,原单位应及时确认新的资产使用人,办理固定资产信息变更手续。因工作需要,使用人携带原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转岗,应征得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同意,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
(三)调离本校、退休、辞职。教职工办理调动、退休、辞职手续,应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通过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查询个人名下资产和涉及的使用单位,填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人员变动固定资产移交单》,到各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确保其名下资产全部交回使用单位。之后个人凭《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人员变动固定资产移交单》到学校人事处办理调动、退休或辞职手续。
使用单位应及时确认新的资产使用人,办理固定资产信息变更手续。退休后返聘学校工作,需领用学校固定资产的,应由资产使用单位指定在职在岗职工登记为资产使用人,对返聘教职工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对于在职去世人员,人事处在核发丧葬费和抚恤金之前,要核实其名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在确认已清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第三十九条 办理资产移交时,资产管理员要与移交人、接收人共同认真核对移交人移交的名下全部资产,做到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在办理上述岗动变动人员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如发现资产损坏、丢失,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完成资产移交或损失赔偿处理的,应暂缓办理人事调动和退休、离职手续。
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此后名下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继续由其本人负责并承担损失;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责任。对已办理相关手续但资产移交不清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资产使用单位可对相关资产进行追索。
第四十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固定资产信息发生变化或存在信息错误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信息变更手续,保证账实相符。固定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方向、现状等信息发生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确认后进行资产信息变更。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按照固定资产调拨程序办理。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第九章 固定资产赔偿
第四十一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一)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二)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操作错误;
(三)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固定资产;
(三)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
(四)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五)使用单位由于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而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经过鉴定或有关人员证实,可免予赔偿:
(一)因固定资产本身缺陷或工作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二)因固定资产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或合理的自然损耗;
(三)经过批准,试用有关固定资产,试行新的操作或检修,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四)经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证实,虽采取了比较严密的防范措施,仍然发生的资产被盗或丢失;
(五)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四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一)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
(二)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学校资产,偶尔疏忽造成损失;
(三)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四)因工作需要携带固定资产外出工作或在搬迁过程中已采取了安全措施仍发生的资产损失。
第四十四条 对于一贯不爱护国有资产,严重违反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较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还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损坏的,其损坏价值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计算:
(一)损坏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二)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三)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视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丢失的,应根据丢失原因划分赔偿责任:
(一)属于被盗并有保卫部门证明(校外被盗应有当地公安机关证明),也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可以减免赔偿;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应由责任人或使用人负责赔偿;
(三)学生借用固定资产丢失的,应由批准借用人督促学生赔偿。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赔偿金额=购置原值Y*赔偿比例P*加权系数K
赔偿比例P=(报废年限-已使用年限)/报废年限
加权系数0≤K≤1;根据事后态度、资产损失价值、造成后果、是否免赔等因素确定。
第四十八条 发生固定资产损坏、丢失事故后,当事人或资产使用人应及时向单位资产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资产使用单位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办理有关手续。损坏精密、贵重、稀缺固定资产和其他固定资产的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鉴定,进行专案处理。
第四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填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损失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负责督促赔偿人,按赔偿处理结果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缴款,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赔偿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收益,由计划财务处上缴国库。
第五十条 资产损失赔偿处理完成后,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资产处置。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2.验收清单
3.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参考样式)
4.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采购项目支付尾款验收报告
5.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人员变动固定资产移交单
6.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固定资产损失报告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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