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中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网络信息中心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必读书籍
1.党的二十大报告
2.党章
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5.《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6.《论党的自我革命》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
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9.其他相关学习材料。
(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五大任务干部读本》
2.《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论述摘编》
3.《“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辅导读本》
4.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等。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汇编。
2.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校时的重要讲话等。
3.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科技大学老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习近平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等的回信精神等。
(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文章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扎实抓好主题教育 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
要依托主流媒体及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紧盯时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时间安排
理论学习贯穿本次主题教育全过程,从2023年9月开始,2024年1月基本结束。
三、党支部学习方式
按照上级要求,除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
(一)个人自学。组织网络信息中心党支部全部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必读书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文件等。
(二)集体学习。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交流研讨、宣讲阐释、案例教学、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运用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学习,砥砺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
(三)“三会一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一次个人学习体会。
(四)主题党日。落实好“主题党日”制度,通过主题党日载体,组织关于主题教育学习专题,进一步丰富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形式,加强党支部各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形成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
四、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件1
网络信息中心党支部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