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执行
1、依据学院教学计划制订原则和指导意见,在教务处、二级学院的领导下,组织教研室人员开展专业教学计划的拟制或修订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确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课程教学要求,组织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执行。
3、按照课程教学目的、内容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选定与教学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在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二、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
1、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各专业学年、学期开课计划,指派任课教师,选订教材。针对新开课程、开新课教师组织试讲,合理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
2、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授课(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指导、辅导答疑)、考试、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对各环节的教学过程落实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检查。
3、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规范课程考核方式、考试大纲、出卷命题、试卷审核、阅卷评分、试卷分析等环节的工作。
4、认真安排、组织实践性教学环节,制定各实践教学的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三、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水平提高
1、结合日常教学与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讲评等形式的教研活动,对优秀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针对教学过程体现出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做好整理、归纳和分析,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方法的讨论研究,在拓展教学思路、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等方面探索好的方法。
四、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础工作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规划,按专业建设的要求做好教学计划、实验条件、师资配备、专业教学研究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专业品质,形成专业特色。
2、依据课程建设的评估标准,加强课程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课程品质。重点抓好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推动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五、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需要,合理配备师资力量,努力建设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教学队伍。
2、通过经常性地开展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等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业务素质、教学水平的提高;在青年教师的培养方面,充分发挥有经验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3、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积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树立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贯彻落实学院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督促教师既要做到严谨的传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又要教育学生怎样做人做事。
六、教书育人,做好学生德育和能力培养工作
1、教研室要重视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发挥德育功能,结合教学的相关内容和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地对学生实施德育教育,将德育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全过程,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作用。
2、教研室在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的同时,也要在提高学生成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广泛研讨。